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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发行无评级、3年期、1.7亿美元债券,发行价为7.0%。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发行人开展中国法律尽调、审阅发行交易文件、解答有关中国法律包括外汇法规问题,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的主要经办律师为合伙人杨鹏飞律师、国际业务部杨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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