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云南省政府成功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018-09-19 浏览次数:24832018年9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18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九至十三期),发行金额总计154.5亿元,其中:土地储备类86.5亿元,棚户区改造类27.7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类19亿元,公立医院类15.3亿元,职业教育类6亿元。
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本次债券发行中14支专项债券的法律服务,债券对应项目共25个、覆盖全省7个州(市),债券种类涉及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公立医院、职业教育等五大类,发行债券金额累计超过44亿元,占本次全省发行总金额的28.48%。
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为此次债券发行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参与专项债发行实施方案的制定、调整和完善,债券发行所需合规性论证、专项法律尽职调查等,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提供了全流程、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以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政府部门、银行等合作各方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
本次项目进一步凸显了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在政府投融资、债券、基金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在协助地方政府作好债务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同时,积极服务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融资,作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融资,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本次项目负责人为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李吉坤律师和普红梅律师,谢伟超、苏琴、李昱成、杨万、俞长福、李砚川等共同参与完成本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