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协助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私募债券
2014-12-11 浏览次数:2581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4亿元私募债券发行于2014年12月8日成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取得《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上证债备字﹝2014﹞200号)。
泰和泰重庆办公室作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私募债券发行之专项法律顾问,在本次私募债券发行中,基于事实与法律发表独立法律意见,为委托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本次私募债券发行项目由我所合伙人刘志强律师负责,梅映雪、严长林、王鸿擂三位律师等全程参与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法律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多年金融市场法律服务经验、专业化与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精英型与复合型金融律师队伍,已成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服务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