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 为了你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扫码分享
2011年1月20日,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的邀请,省律师协会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规则》(2005年版)提出了修改意见。《修改意见》由省律协WTO与国际投资贸易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泰和泰·成都副主任、国际业务部主任杨建红律师担纲,合伙人吴文、马春燕律师参与讨论、修改完成,修改意见共11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收到《修改意见》后,专门致电省律协表示感谢。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法律声明技术支持:仕航软件 Design By:律谷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