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为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会员单位
2017-05-17 浏览次数:12972017年5月17日,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会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北邮科技大厦隆重召开。市政法委、社工委、卫计委、财政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以及全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上午,促进会邀请全国人大副研究员、著名民法专家何山教授就《民法总则》为会员单位进行了精彩解读;下午,联席会审议通过了促进会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计划、2016年财务报告及2017年财务预算、监事会监察报告以及新增会员单位的议案。
作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家新增会员单位之一,我所高级合伙人张凌律师代表我所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及律师将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投身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公益活动中来,按照促进会“合法、中立、专业、公益”的原则,无偿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前身为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统筹组织全市律师、法学专家、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评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调解方式,达到维护群众利益,促进首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目标。2017年被认定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本市共依法律服务领域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