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我所上海办公室王振华律师提出的关于上海市设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建议,经上海市人大代表提议、上海市民主建国会刊文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共同会办,并提出书面答复反馈。2017年5月2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组织相关政府机构、部门、人大代表在我所上海办公室就此议题召开专门座谈讨论。
座谈会上,首先由我所王振华律师就提出该建议的背景情况进行介绍。王振华律师结合在实务中遇到的具体案例及调研情况,就设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积极意义、现实需求及面临的困难进行说明。人民银行金融服务部主管领导认为该建议提出要点,反映热点。并指出人民银行登记中心在此方面正在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上海市交通委的代表就船舶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的设立情况作了介绍。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董学立院长从专家、学术角度对我国当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建立该类机构的重要性作了专业精彩分析。上海市人大代表李清娟博士提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动动产担保物权统一登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科创中心,为推动国家法治进步而努力!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我国正在制订统一的民法典,民法总则已正式公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分则关于担保的制定也在积极准备及广泛的征求意见过程中,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担保法律制度一定会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