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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我所律师办理案件入选2019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4月26日,成都法院发布了“2019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倪弘律师及其团队叶欢律师主办的“安利纽崔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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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我所律师助力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山投集团”商标
山西文旅集团所属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山投集团”)是山西省属国有企业,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医药健康等多个产业;山投集团也是泰和泰重要客户之一。为保护自身品牌,山投集团将公司简称“山投集团”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申请商标“山投集团”与申请人名称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一致,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为由对所有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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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我所律师助力四川省铁路投资集团完成2018年度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中市协注[2018]MTN20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标志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投集团”或“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注册获准。本次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发行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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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我所律师代理案件入选2017年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并将这些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50件典型案例中第22号和第24号案例均为泰和泰律师代理,且在两起案例中,泰和泰律师均为胜诉方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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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我所律师助力科发集团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
2017年9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关于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确认由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发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交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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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我所律师为省属重点项目“中法农业科技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彭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指派吴信建律师、袁嘉律师、刘姝肖律师为彭山区人民政府与法国企业合作设立“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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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我所律师为全国首支原酒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底,全国首支以原酒为标的物的投资基金——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在泸州揭牌成立,该基金由泸州市政府与四川省最大的综合型产业投融资平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共同设立。基金总规模30.15亿元,首期募集到位资金14.07亿元。该基金是全国首支以原酒为标的物的投资基金,创新意义重大。该基金的成立,对支持泸州乃至省内原酒生产企业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原酒品质,打造标准体系,塑造原酒品牌,提高市场价值,促进四川白酒行业加速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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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我所黄菊律师作为唯一律师嘉宾参加世界银行和金融办举办的“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研讨会”
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于2009年6月5日联合举办了“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研讨会”,成都市市长助理周鸿德出席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