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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泰和泰已成为川内第二大专利代理机构
近日,我所李华通过一年的实习,已成功办理专利代理执业证。截止2012年10月31日,我所已有12人取得了专利代理执业证,专利代理执业人数已居四川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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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曾祥坤律师为彭州市、新都区企业提供版权法培训
2012年11月6日和7日,应成都市版权局邀请,泰和泰知识产权中心专利代理人曾祥坤律师分别为彭州市和新都区的版权工作者及企业提供了两场版权法知识讲座。两次培训共有超过150人参加,曾祥坤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版权法基本知识,并就印刷类企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与企业进行了交流,两场讲座均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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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和律师助理观看“十八大”开幕式
2012年11月8日上午九点钟,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精心安排和行委会的配合下,积极组织事务所党员律师、律师助理、员工等50余人,认真观看了党的“十八大”实况转播和相关新闻报道,党支部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是一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和关键时期非常重要的大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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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我所律师参加四川第二届《公司法》实务研讨会
2012年11月2日,四川省律师协会在成都索菲斯民族大酒店举办了“四川第二届《公司法》实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法官协会共同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承办,全省大约一百五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莅临本次研讨会,并力邀了其他14个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中院业务庭相关领导、西南财经大学专家与全体律师进行了探讨和分享。本所合伙人姚祖刚、高玉林,律师向飞、白榕、杨力、王丹荔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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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刘汝忠律师应邀参加民政部民政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报告审稿会
应民政部法规司邀请,2012年10月30日上午,我所合伙人刘汝忠律师参加了民政部民政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报告审稿会。会上,刘汝忠律师作为应邀的五位专家之一作了发言。刘汝忠律师从调研报告中涉及到的行政复议的功能特点、复议机关的调查取证等方面对调研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还对调研报告中的部分法律用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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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陕西省司法厅考察组赴川考察律师工作与泰和泰所律师座谈
2012年10月30日,由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孔德勤、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刘晓龙,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魏刚、会员部部长沈向阳组成的考察组在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王飚的陪同下莅临泰和泰成都办公室考察交流。考察组此行的目的旨在交流贯彻学习中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的经验及律所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党建工作等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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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程守太律师受邀参加“创新与转型”首届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研讨会
2012年10月10日,由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和北京致远协创软件有限公司主办,民主与法制网协办,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杂志、21世纪经济报道支持的“首届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我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律师受组委会及主持人刘桂明邀请参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北京、上海、广州、山东、浙江及部分西部律所近15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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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我所律师参加成都市房地产司法纠纷化解与防范对策座谈会
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不断加强和持续,房地产行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都将面临比较严峻的市场环境。在此背景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于2012年9月25日共同主办了“成都市房地产司法纠纷化解与防范对策座谈会”,从服务大局角度出发,就企业所遇的房地产法律纠纷进行探讨,以期寻求合法、合理、和谐的解决各种矛盾的有效手段。市中院民四庭法官、市建委开发处领导、两个协会领导及国内知名央企、外资房地产企业、本地房地产企业等二十一家企业代表,我所主任程守太律师,高级合伙人刘俊、李鹏、陶洁及专职律师郑珂、谭蕾、黄琳等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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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协中心专利审查专家莅所指导并开展专利培训
2012年10月11日15:0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协中心专利审查专家团队莅临泰和泰成都办公室指导工作,期间,有针对性地对我所专利代理人开展了题为《电学、通信领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的专利知识培训,我所知识产权中心总经理魏常巍及全体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工程师及流程员尽数参加了培训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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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我所律师参加成都市房地产司法纠纷化解与防范对策座谈会
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不断加强和持续,房地产行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都将面临比较严峻的市场环境。在此背景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于2012年9月25日共同主办了“成都市房地产司法纠纷化解与防范对策座谈会”,从服务大局角度出发,就企业所遇的房地产法律纠纷进行探讨,以期寻求合法、合理、和谐的解决各种矛盾的有效手段。市中院民四庭法官、市建委开发处领导、两个协会领导及国内知名央企、外资房地产企业、本地房地产企业等二十一家企业代表,我所主任程守太律师,高级合伙人刘俊、李鹏、陶洁及专职律师郑珂、谭蕾、黄琳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