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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刘志强律师荣膺ALB “2019年客户首选律师20强”
2019年8月20日,全球知名法律杂志《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 ALB)公布了2019年度“客户首选律师20强(Client Choice Top 20 Lawyers in China)”榜单,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凭借在专业领域的出色业绩以及客户的卓越口碑,跻身该榜单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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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我所参与编写的课题入选四川省国资委 “十大依法治企优秀重点课题”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精神,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聚焦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组织开展了依法治企重点课题研究工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与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项目组,承接了调研课题项目,编撰了《四川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法律风险防范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课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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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我所四度蝉联ALB“中国知识产权律所”
近日,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LB)公布了“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China IP Rankings 2018)排名情况,在中国大陆中资所专利、商标/版权两部分的排名中,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均榜上有名,这是泰和泰连续四年入选该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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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我所律师代理“歼十”飞机模型案再审胜诉
近日,就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飞鹏达精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鹏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中航智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智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12月29日作出(2015)民申字3004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的基础上,经过正式开庭,作出(2017)最高法民再353号判决。本案事关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一款三代战机“歼十”飞机等比例模型著作权相关问题,自一审至今历时五年有余,李静传律师作为飞鹏达公司的代理人全程参与诉讼,历经一审胜诉、二审改判败诉,最高法通过再审审查程序确定本案由最高法提审,此后,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中航智成公司生产的“歼十”飞机模型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模型作品,中航智成公司关于飞鹏达公司侵害其“歼十”飞机模型作品著作权的起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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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我所律师就虚拟财产保护问题接受华龙网采访
2017年11月23日,重庆华龙网记者对我所重庆办公室邹莹律师进行了采访。采访话题主要围绕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实施后,新增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条款对现有网络玩家的虚拟财产、数据的安全是否已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后续的立法或司法实践对此方面有何期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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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我所律师受邀为PLUG AND PLAY创业孵化园入驻企业授课
2016年10月18日,为响应“双创周”的号召,泰和泰重庆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王鸿擂、罗英夫受PLUG AND PLAY重庆创业孵化园的邀请,为入驻孵化园的初创企业授课并参加“PNP&电子科大科技创新成果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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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泰和泰渝沪两地办公室开展业务交流
2016年1月7日,泰和泰重庆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傅达清律师、新智控股集团法务总监孙含会先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唐琼琼博士一行与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王振华、海宝、吴烨、李鹏和徐大鹏律师等就国际业务交流与合作、跨境电商、域名争议解决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热烈的讨论,大家表示此次交流收获颇丰,希望今后两地办公室加强沟通交流,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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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泰和泰律师参加成都市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信息安全设备、智能制造行业专利数据库使用培训
2014年11月18日,由成都市知识产权局主办,高新区知识产权局承办的“信息安全设备、智能制造行业专利数据库使用培训会”在盈创动力大厦举行。我所专职律师黄菊、助理雷蕾与其他从事信息安全设备、智能制造行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及研发人员等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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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泰和泰荣获全国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
2014年8月18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行“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评鉴发布会”,并为全国46家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授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会上,泰和泰代表全国46家机构宣读了《创建中国知识产权服务知名品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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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我所成功举办“涉美法律服务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2014年04月16日,四川省律师协会WTO与国际投资贸易专委会涉美法律服务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美国Liu & Jiang & Associate律师事务所刘蔚然律师、我所知识产权中心副总经理蒋金晗律师(获得美国专利代理人资格、美国加利律师执业资格)作为嘉宾在研讨会上作了报告。我所主任程守太律师、高级合伙人倪弘律师、马春燕律师(省律协WTO专委会主任)以及事务所部分专职律师、兄弟律所代表、顾问单位代表等参会。研讨会由我所律师、WTO专委会秘书长袁嘉博士主持。